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20个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21〕51号)要求和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宣传教育,提升质量意识,我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以“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为主题的2021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认真开展宣传教育、示范观摩和检查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各方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工程品质,为建设质量强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工作部署。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相关政策文件的宣贯学习,提升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三是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工程质量教育宣传活动。四是通过制作“质量月”活动专题宣传材料、在办公场所和施工现场悬挂张贴标语等形式,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推动质量责任落实。
(二)举办质量管理标准化现场观摩活动。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遴选推荐基础上,我厅确定了《湖南省2021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名单》(见附件),并定于9月10日在长沙举办“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质量管理标准化现场观摩交流,组织部分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以及部分企业参加。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培育示范观摩工程,推进示范观摩和样板引路,形成质量创优争先、观摩学习交流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开展“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活动。
(三)开展咨询开放日宣传教育活动。我厅结合“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同步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质量控制以及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知识现场咨询活动,指导帮助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从业人员更加直观的了解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和混凝土生产与施工过程的复杂性、严谨性,以及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等,进一步增强建设、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类似的咨询开放日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执法。一是认真开展“强监督、遏事故,百日攻坚”活动,切实落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建设单位以及参建各方落实质量责任情况。二是继续抓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落实,深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进一步规范企业及项目质量管理行为。三是继续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和在建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专项治理,加大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混凝土质量不达标、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强化消防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监管,切实将消防工程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日常监督和标准化考评范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调动行业协会和工程参建各方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
(二)紧紧围绕重点活动,强化宣传发动,邀请各类媒体积极参与宣传报道,形成各方参与、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工程质量、参与质量监管的浓厚氛围。
(三)将“质量月”活动与质量提升行动、“强监督、遏事故、百日攻坚”行动等结合起来,强化推动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湖南省2021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观摩工地名单.xlsx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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